前言
丹育猪以高产著名于世,但由于猪场建设、饲养管理等诸多方面的挑战,让丹育猪在中国的生产性能未能达到预期,但丹育种猪在中国养猪业的受青睐程度仍越来越高。猪译馆特收集整理了一系列丹育相关资料,目前正在转载当时丹麦养猪研究中心制作的丹育《后备母猪管理指南》,敬请关注。
编者的话
丹育后备母猪的精准培育是丹育猪高产、稳产的前提。顺便推荐给学习专业英语的爱好者,这是不可多得的学习资料。这也是一份做猪场操作标准流程SOP的很好的资料。
3. 新购后备母猪的内部管理
与卖方商谈时,最重要的是接收条件。
后备母猪的接收
后备母猪送来时,要对腿的姿势、蹄和其他的外部特征进行检查。母猪不能有因咬尾、耳或腹侧的刮擦等类似的外伤。
送货单上要写上后备母猪的“身份证号码”,这可以在丹育系统中查到。
检查后备母猪的年龄。
评估后备母猪的体重和大小是否与年龄相符。
检查后备母猪是否接种了细小病毒疫苗。
淘汰45周龄时还没发情或怀孕的后备母猪。
分娩后,至少有13个有效乳头。
如果这头后备母猪在丹育体系中显示为只作为肉 猪使用,必须向丹育报告。
可通过书面或电话的形式进行投诉。
缺乏内部管理会导致
1、由于骨骼发育不良,导致使用寿命缩短。
不匀称的蹄导致使用寿命缩短。
2、收到猪前就确认付款。
3、如果必须淘汰许多猪,会有每周群体数量波动的风险。
4、后备母猪的质量差,会导致之后经产母猪生产力低。
没有正确进行疫苗接种导致疾病爆发。
补充说明
有咬尾、外伤等需要在接收猪后的第一时间报告。关于尾巴太短的投诉要在接收猪后的8天内递交。关于腿、蹄和其它外貌的报告需要在接收猪后的20天内完成。由运输引起的猪较小的伤害或疼痛会很快消退。7-14天后决定是否采取法律手 段维权。
每头种猪都有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且登记在丹育系统内。“身份证号码”可以在丹育系统中查到,否则必须联系卖方,卖方可找出出错的原因。对于育种数据上的缺陷的异议需要在接收猪后的3个月内报告。
后备母猪的年龄必须与合同约定的年龄段一致。后备母猪的出生日期记录在丹育系统内,必须与送货单上的出生日期一致。关于年龄的异议必须在接收后备母猪后的8天内报告。
接收的后备母猪必须符合下表中体重的最低要求。对体重偏差的异议必须在接收猪后的第二天内报告。
疫苗的接种工作必须根据SPF公司的规章制度在运输前完成。后备母猪需要接种猪细小病毒疫苗。送货单上必须标注接种疫苗的时间。参见SPF公司的网站和“运输猪只疫苗接种规定”。除猪细小病毒外,如果还有其他疫苗接种的协议,也必须在运输时检查。
提交疫苗接种异议的截止日期是: 一般来说:一旦发现问题,就检查送货单。细小病毒:爆发后的14天内。
关于猪45周龄时还没有怀孕的异议,必须在猪48周龄前提出。对于后备母猪的争议必须在异议提出后的20天内进行。
如果母猪分娩后没有13个有效乳头,提出异议的截止日期是在分娩后的8天内。
配种时母猪的育种指数低于70时,其后代只能做肉猪销售。但如果购买者同意,其后代也可作后备母猪销售,但要在送货单上清楚地注明。
投诉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直接提交给卖方,也可通过SPF投诉。如果SPF没有被告知有关投诉,则后续投诉无效。如果卖方和买方在没有SPF协调的情况下达成了协议,则SPF无责。如果超出规定 时间才提出异议,则失去获得补偿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