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宝
当前位置: 养猪技术 > 猪场管理 > 正文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

养猪场管理四项制度

来源: 互联网   2015-12-07 13:59:33   查看:  次

副标题[/page]

  猪场免疫及药物预防制度
 

  应根据当地动物疫病流行病学情况对生产的危害,可用疫苗的性能及来源等情况,制定切合农户实际的免疫程序,并严格按程序实施免疫预防,建立免疫档案。免疫程序应包括预防接种疫苗的种类,预防接种的次数,剂量、间隔的时间等。
 

  对规定的强制免疫的病种,应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体弱、有病、没到免疫年龄的猪,补栏后及时进行免疫补针建立档案。牲畜W病免疫,孕猪2个月不宜免疫,但应在孕畜产后7天,仔猪满45日龄后及时进行免疫补针,建立免疫档案,佩带免疫耳标,W病疫苗注射后个别牲畜有严重过敏反应,应备有肾上腺素等紧急脱敏药物。
 

  严格免疫操作规程冻干苗应在低温冷冻条件下保存,严禁反复冷冻使用,油剂或水剂严防冻结,应在4℃-8℃条件保存。冻干苗按要求的方法进行稀释,稀释后的疫苗应按规定的方法保存和规定时间内使用;保证疫苗注射剂量;注射器械和注射部位严格消毒,保证一畜一个针头,防止交*感染。
 

  根据当地寄生虫病、细菌性疾病的发生和危害情况,选择最佳驱虫药物,定期对生猪群进行驱虫。使用抗菌药物在生猪可能发病的年龄、疫病可能流行的季节,或在发病的初期对相关猪群进行群体投药预防,防止发病。
 

  使用的药物应为有国家批准文号,在有效期内的产品,疫苗还应是在冷冻或冷藏的条件下保存的产品。
 

  猪场检疫与疫病监测处置制度
 

  严格执行调入、调出检疫制度。调入猪必须经过调出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调入后应严格执行隔离制度,调出猪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检,检疫合格者方可调出。严禁随意调入,调入未经检疫的生猪及其产品。
 

  兽医人员应定期对生猪群进行系统检查,观察生猪群健康状况,做好检查记录。如有疫病发生,进一步调查原因,作出初步判断,提出相应预防措施,防止疫病扩散蔓延,并按规定将疫情情况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严禁迟报、瞒报动物疫情。
 

  定期对猪群主要传染性疾病进行抗体水平监测,评价免疫质量,指导免疫程序制定,及时发现猪群中隐性感染者,自觉接受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开展的监测工作。
 

  当发现疑似传染病时,应及时隔离病猪,并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确诊为一般动物疫病时,应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指导下,采取隔离、治疗、免疫预防、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治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的,应配合当地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迅速控制,扑灭疫情。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版权声明】

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详情广告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手机APP端

精华推荐

双胞胎养猪网共建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