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不准将猪肉及其制品带入场内。
3.7兽医人员不准给场外任何单位或个人诊疗动物疾病。
3.8出售生猪必须在场外交易,出场猪不准回流。
3.9死猪及分娩的死胎、胎衣应装入不漏水的容器送到无害化处理场处理或在指定地点焚烧后深埋。
3.10猪舍内的粪便应经常清扫和冲刷,粪便送到粪场后,用水冲洗干净运粪车。
3.11外来人员、车辆不准进入生产区。外来购买、挑选种猪的人不准进入猪舍,可通过设有玻璃墙的观察走廊进行观看选择或通过闭路电视观看选择。
3.12经常开展灭鼠、灭蝇工作,禁止其它动物进入场内,场内禁止饲养其它动物。
4、消毒制度
4.1大门、生产区入口及猪舍门前消毒
不结冰时,在消毒池放3%~4%的火碱水浸湿锯末或稻草消毒;结冰时,在消毒池内撒生石灰或漂白粉消毒,每周至少更换1~2次。
4.2猪舍载猪消毒(含配种圈)
每周消毒1次,可用0.3%~0.5%过氧乙酸或百毒杀等喷雾消毒猪体及猪舍,每平方米300mL左右,应在清扫后进行。
4.3猪出栏后的猪舍消毒
先彻底清扫、清水冲洗,然后用菌毒敌或灭菌灵等喷洒消毒,用量每平方米500mL左右,间隔1天再消毒1次,空圈一周后进猪。
4.4分娩室,分娩栏及分娩母猪的消毒
对分娩室或分娩栏的地面、栏墙或漏缝地板、栏杆,先用清水冲洗干净,干燥后可用喷灯火焰消毒,或用菌毒敌等喷雾消毒两次,待干燥后放入母猪。母猪临产时,用百毒杀等消毒乳房和阴部,母猪产仔完毕后,再用百毒杀等消毒母猪后躯、乳房和阴部,地面清扫干净,同时控制分娩室温度。分娩后每天用百毒杀等喷雾消毒1次,直到离乳。
4.5环境大消毒(包括猪舍外道路,空地等)
每年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大消毒,可用3%~4%的火碱液或0.5%的过氧乙酸喷洒地面。
4.6车辆消毒
运输猪和饲料的车辆,在装运前后必须用菌毒敌或灭菌灵等喷雾消毒。
4.7剖检室的消毒
每次使用后,除将尸体装入不漏水的塑料袋送无害化处理场处理外,剖检室应立即用高浓度的消毒液彻底消毒。
5、引进种猪的防疫措施
应当坚持自繁自养,为了调剂品种不得不引进种猪时,要到无特定疫病的种猪场购买。
引进种猪前,对出卖种猪的猪场必须进行疫情调查,包括已往发生过那些疫病、发生的时间、流行情况、诊疗情况及防治措施效果如何。
就地检疫:首先观察精神外貌、健康状况,然后采血清根据需要检查特定疫病。
进场隔离观察:种猪引进后必须隔离观察一个月以上,在观察期间再次检疫并补注各种疫苗,驱除体内外寄生虫,确定健康无病后方可进入本场生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