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非洲猪瘟养殖场恢复生产技术指南(连载二)
来源:养猪职业经理人 2019-09-14 00:54:59| 查看:次
2.1疫情传入途径的分析
生产恢复前,首先要分析本场疫情传入的具体途径,并重点加以防范。本场首个病例发病前 3~21 天,车辆、售猪环节、人员、泔水、生猪引进、水料因素、苍蝇老鼠都可能是本场疫情传入的途径。对同一养殖场,病毒传入途径可能是其中一种或几种,制定复养计划时应当充分考虑。
2.2 病毒再次传入的风险评估
2.2.1 养殖场规模和选址。养殖规模越大,病毒传入的途径和机会越多,疫情发生的概率越高。养殖场所处地势较低,与公路、城镇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距离近时,病毒传入风险较高。
2.2.2 周边疫情情况。养殖场周边疫情越重,病毒传入风险越高。
2.2.3 周边经济社会环境。养殖场周边养殖场户多、距离近、隔离条件差,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生猪交易市场分布不合理、防疫条件差,贩运人员多、防疫意识差,车辆清洗消毒不彻底,都会增加病毒传入风险。
2.3 复养计划的制定
风险评估后,若认为本场适合复养,则应根据非洲猪瘟传入途径和当前疫情传入风险,查找本场生物安全漏洞,从车辆流、人流、物流管理等方面改造生物安全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复养前的准备。具体可根据本场实际,参照指南后面的 3~6 部分,有计划、有选择的做好清洗消毒、设施升级改造、完善生产管理制度等工作。若评估认为非瘟病毒再次传入风险高,则应采取更为严格的生物安全措施或者只养育肥猪。
生产区(生猪饲养栋舍、死猪暂存间、饲料生产及存放间、出猪间/台、场
区道路等)、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宿舍、更衣室、淋浴间等)、场区外道路
等,应全面彻底清洗消毒。总体上,应按照先从外到里再从里到外原则进行清洗消毒,发生疫情的猪场先外围道路再门卫、物资熏蒸房、食堂然后再生活区,生产区;生产区内部遵循猪舍内到猪舍外的顺序,渐次消毒,防止交叉、反复污染。人员每天进出仍然遵守淋浴进出每日更衣的规定。
3.1 生产区的清扫
3.1.1 表面消毒。用 2~3%NaOH 全面喷洒生猪饲养栋舍、死猪暂存间、饲料生产及存放间、出猪间/台、场区道路等生产场所,至表面湿润,至少作用 30 分钟。
3.1.2 污物处理。清除生产区内粪便、垫料、饲料及残渣等杂物,清空粪沟,
粪尿池和沼气罐经发酵后清空。将清扫出来的垃圾、粪便等污物,以及可能被污染的饲料和垫料,选择适当位置(尽可能移出场区)进行隔离堆积发酵、深埋或焚烧处理。
尽量拆卸栋舍内能拆卸的设备,如隔离栏、产床、地板、吊顶的棚顶、风机、空气循环系统、灯罩等,将拆卸的设备移出栋舍外消毒。拆除并销毁所有木质结构,销毁可能污染的工作衣物、工具、纸张、药品等物资。
3.1.3 冲洗。用清水高压冲洗生猪饲养栋舍、死猪暂存间、饲料生产及存放
间、出猪间/台、场区道路等生产区域,确保冲洗无死角。拐角、缝隙等边角部分可用刷子刷洗。严重污染的栋舍可用去污剂浸泡后,高压清水冲洗。冲洗后,生产区内设施设备、工具上应当无可见污物残留,挡板上无粪渣和其他污染物,产床上无粪便、料块,漏粪地板缝隙无散料和粪渣,料槽死角无剩料残渣,粪沟内无粪便,料管及百叶无灰尘。冲洗后的污水应当集中收集,并加入适量NaOH等消毒剂进行处理,经平衡酸碱后排放。
3.1.4 晾干。通风透气,晾至表面无明显水滴。
【注意事项】第一次消毒是非常关键的环节,要清理并无害化处理栋舍内的粪尿、污渍、污水和杂物,以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包括挡猪板、扫把、木制品、泡沫箱、饲料袋等),确保冲洗彻底,从而清除绝大多数病原。
3.2 消灭生物学因素
经初步消毒后,应集中杀灭老鼠、蚊蝇等。
3.3 生产区的消毒
3.3.1 使用附表推荐的适当消毒剂(按照说明书配制和使用),对生猪饲养栋舍、死猪暂存间、出猪间/台、场区道路、饲料生产及存放间等进行消毒。本指南推荐以下两种方案,供参考。
方案一:喷洒消毒剂。选用 2%NaOH 充分喷洒生猪饲养栋舍、死猪暂存间、饲料生产及存放间、出猪间/台、场区道路等,保持充分湿润 6~12 小时后,用清水高压冲洗至表面干净,彻底干燥。必要时,可冲洗干净 NaOH 后晾至表面无明显水滴,再喷洒附表推荐的其他消毒剂(如戊二醛),保持充分湿润 30 分钟,冲洗并彻底干燥。有条件的,可在彻底干燥后对地面、墙面、金属栏杆等耐高温场所,进行火焰消毒。若养殖场墙面、棚顶等凹凸不平,可选用泡沫消毒剂。
【注意事项】应避免酸性和碱性消毒药同时使用,若先用酸性药物,应待酸
性消毒药挥发或冲洗后再用碱性药,反之亦然。出猪台、赶猪道是病毒传入高风险区,产床、棚顶、栋舍设施接口和缝隙,以及漏粪地板的反面及粪污地沟、粪尿池,水帘水槽以及循环系统为消毒死角,应重点加强消毒。火焰消毒应缓慢进行,光滑物体表面以 3~5 秒为宜,粗糙物体表面适当延长火焰消毒时间。最后一次消毒后应彻底干燥。
方案二:石灰乳涂刷消毒。20%石灰乳与 2%NaOH 溶液制成碱石灰混悬液,对生猪饲养栋舍、死猪暂存间、饲料生产及存放间、出猪间/台、场区道路、栏杆、墙面以及养殖场外 100~500 米内的道路、粪尿沟和粪尿池进行粉刷。粉刷应做到墙角、缝隙不留死角。每间隔 2 天进行 1 次粉刷,至少粉刷 3 次。
【注意事项】20%石灰乳和 2%NaOH 混悬液的配制方法:1 公斤 NaOH,10公斤生石灰,加入 50 公斤水,充分拌匀后用粗纱网过滤。石灰乳必须即配即用,过久放置会变质导致失去杀菌消毒作用。
3.3.2 熏蒸。按 3.3.1 项消毒干燥后,对于相对密闭栋舍,可使用消毒剂密闭
熏蒸,熏蒸后通风,熏蒸时注意做好人员防护。例如,空间较小时,可使用高锰酸钾与福尔马林混合,或使用其他烟熏消毒剂熏蒸栋舍,密闭 24~48 小时;空间较大时,可使用臭氧等熏蒸栋舍,密闭 12 小时。
3.3.3 空栏空舍。栋舍门口和生产区大门贴封条,严禁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同时,应防止生物学因素进入。建议空栏期为 4~6 个月。
3.4 饮水设备的消毒
3.4.1 卸下所有饮水嘴、饮水器、接头等,洗刷干净后煮沸 15 分钟,之后放
入含氯类消毒剂浸泡。
3.4.2 水线管内部用洗洁精浸泡清洗,水池、水箱中添加含氯类消毒剂浸泡 2
小时。
3.4.3 重新装好饮水嘴,用含氯类消毒剂浸泡管道 2 小时后,每个水嘴按压放干全部消毒水,再注入清水冲洗。
3.5 生活区的消毒
3.5.1 清扫和处理。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宿舍、更衣室、淋浴间等)进行清扫,将剩余所有衣服、鞋、杂物进行消毒或无害化处理。
3.5.2 熏蒸消毒。同 3.3.2 项。
3.5.3 喷洒消毒。使用附表推荐的消毒液喷洒消毒,干燥。
3.5.4 第二轮消毒。待整个养殖场彻底消毒后,按照 3.4.1~3.4.3 对生活区进
行第二轮清洗消毒。
3.6 车辆的消毒
车辆洗消中心应注意污道、净道分开。运输车辆由污道驶入,经清洗消毒后,再从净道离开。现推荐两种方案如下。
方案一:洗消中心消毒。进出养殖场的所有车辆均应对车辆底部、轮胎、车
身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和高温烘干。非本场车辆可先在其他地方进行预处理,喷洒戊二醛或复合酚作用 30 分钟后,用清水或清洗剂(去污剂)初步冲洗清除粪便等杂物,然后进入洗消中心消毒。流程如下:
——清扫和拆卸。车辆由污道驶入后,清扫残留污物、碎屑,移除所有可拆
卸设备(隔板、挡板等);取出驾驶室内地垫等所有物品;清扫残留污物、碎屑。
——浸润。将车辆底部、轮胎、车身、拆卸物品等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立体
冲洗;使用泡沫清洗剂(去污剂)喷洒全车和相关物品,浸润15~20分钟。
——高压冲洗。使用冷水(夏季)或60~70℃热水(冬季),按照从顶部到底部、从内部到外部的顺序,冲洗至无可见的污物和污渍。包括隔板、过道、挡猪板、扫帚、铁铲及箱子,最后冲洗取出的驾驶室地垫等物品。
——车体消毒。沥干车内存水,使用新配置的消毒液喷洒车辆内外表面,底
盘,保持30分钟;驾驶室地垫、其他工具浸泡在消毒液中,保持30分钟。必要时,可重复一次。
——驾驶室消毒。使用消毒液浸泡的抹布擦拭方向盘、仪表盘、油门和刹车
踏板、把手、车窗、玻璃和门内侧等,地板使用消毒剂喷洒。
——烘干。洗消后车辆驶上30°斜坡,沥干水分(无滴水),进入烘干房,待车体温度达到60℃保持30分钟,或70℃保持20分钟。烘干过程中,循环气流。
有条件的,可在烘干后对拉猪车等高风险车辆熏蒸消毒。
——由净区离开洗消中心后,车辆驶入指定洁净区域停放。
——必要时,到达养殖场大门前,门卫人员再次消毒,同时司机出示消毒证
明方可进入生活区。
——洗消中心消毒。车辆离开后,立即高压冲洗地面和墙面,无滴水、积水
后喷洒消毒液;清洗工具、干燥;抹布浸入戊二醛至少30分钟后清洗烘干;所有
洗消工具放入指定位置。
方案二:固定地点集中消毒。没有洗消中心时,建议进行三次清洗消毒,重
点消毒轮胎、底盘、车厢、驾驶室脚踏板等部位,有条件的可使用高压热水冲洗。每次消毒沥干水分(无滴水)后方可进行下一次消毒。具体流程如下:
——卸货后先喷洒戊二醛或复合酚,作用 30 分钟;
——在远离养殖场的位置进行第一次高压清水清洗,至无可见污物。
——在养殖场外 1 公里外进行第二次清洗消毒,按照泡沫清洁剂(去污剂)、
冲洗、沥水、消毒剂消毒、冲洗流程处理后晾干。具体可参照 3.6 方案一。
——使用前进行第三次清洗消毒,喷洒消毒剂、冲洗后彻底晾干。
【注意事项】车辆消毒的同时,司乘人员应淋浴、更换衣服和鞋,并进行消
毒。泡沫清洗剂(去污剂)包括肥皂、洗衣粉等,属于阴离子清洗剂(去污剂),
应避免与季铵盐类等阳离子消毒剂同时使用。注意收集车辆洗消污水,无害化处理后排放。烘干过程中注意循环气流,防止对车体造成损伤。
3.7 杂草垃圾的消毒及处理
3.7.1 清除场外 2.5米范围内和场内的杂草及垃圾,并无害化处理。
3.7.2 对场外 50 米范围内和场内树木、草丛等,根据蚊蝇情况一般每 3~7
天喷洒一次除虫剂。
3.8 引进生猪前消毒
引进生猪(哨兵猪)前 7 天,对生产区再次消毒,参照 3.3 款。
3.9 消毒效果评价
3.9.1 养殖场消毒效果评价。可分别在养殖场彻底消毒干燥后、进猪前消毒
干燥后,采集生产区、生活区、隔离区等各场所样品,重点采集栋舍内外地面、墙面、饮水管道、食槽、水嘴、栏杆、风机、员工生活区、场内杂物房等高风险场所样品,确保覆盖漏粪地板反面、粪坑、栋舍墙角、食槽底部等卫生死角,检测非洲猪瘟病毒。环境采样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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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 车辆消毒效果评价。车辆每次消毒烘干后对车厢内部、驾驶室全面采
样,车辆外表面主要对轮胎、底盘、挡泥板、排尿口、后尾板、赶猪板等进行采样,检测非洲猪瘟病毒。此外,还应对洗车房、车辆出口定期检测非洲猪瘟病毒。养殖场和车辆消毒效果评价,若检测阴性视为合格,检测阳性应重新清洗消毒。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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