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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家庭农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新建猪场如何申请环评?这里有完整操作程序

来源: 兽医全在线   2023-08-21 16:44:01   查看:  次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农村创业的鼓励,养殖土地被列为农业用地,不在需要审批,越来越多的农民朋友建起了家庭农场,搞起了养殖,那么不用审批的新办养殖场其实还是有一些证件需要办理的,那么这些证件是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把!

  准备搞养殖、建家庭农场发展养殖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了?

  首先是选址和土地手续。需要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签订用地协议,保险起见大规模的还要通过规划局的选址意见,预留好发展用地,避免后期扩建时变成“违规建筑”;好消息是国土资源部力挺养殖户,制定了《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把养殖用地划归为农业用地,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需要审批。

  也就是说现在办理养殖场,饲养栏舍和绿化隔离带属于农用地,不用再去办理繁琐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了。要注意的是用来管理、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存间、硬化的路面属于永久性建筑物,还是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禁养区之内就别想再搞成规模的养殖了,现在建成的手续齐全的都要搬迁,还是去偏远地区发展吧,四川、贵州、云南,、东北三省、内蒙古是不错的选择。

  除了土地手续之外还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今后还会需要养殖场内有具备执业兽医资格证等国家认定的畜牧类技术职称的人员才可以,可以是老板,也可以外聘,有就行。

  环评手续很重要,要通过环保局的审批拿到环境影响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环评通不过以后会很麻烦,可能会被禁养,养殖场被拆除的情况都会发生。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下来后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了,当然还要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国家近年对三农问题非常关注,不少地区还可以立项备案,立项成功是有补贴的。




  新建猪场如何申请环评?这里有完整操作程序

  在进行养猪之前我们需要选定养猪场的场址,而在选定猪场地址之后并不能马上建设,而是要走一道程序,这道程序我们称为养猪场申请环评操作程序,通过这道流程后才能开始养猪场的建设,具体的流程与操作方法列举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村镇建设规划,符合环境功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2.符合国家农业政策;

  3.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重点污染物符合问题控制的要求;

  6.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

  5.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证、红线图;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7.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

  5.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红线图;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7.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三份);

  3.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4.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红线图

  5.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需公众参与的项目);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个人)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到县环保局环审股提交申请材料;

  2.对项目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

  3.经环保局专题审批会,对项目作出审批或审查意见。

  四、办理时限

  (一)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由其或补齐后再受理;

  (二)申请材料齐全的: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60日;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30日;

  3.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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