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模化猪场生产管理中,仔猪与育肥猪的健康管理直接决定着猪场的经济效益与生物安全防线。然而,面对病弱、残次及生长严重滞后的猪只,许多管理者常陷入“惜售”与“不忍”的心理博弈,导致无效饲料投入激增、疾病传播风险扩大。本文将详细介绍猪只周处死及淘汰标准与执行流程。
保育猪淘汰判定标准与执行流程
第一阶段:产房阶段(0-4周龄)

第二阶段:保育阶段(4-10周龄)

周处死执行流程
为了避免生产人员因“惜售”或“同情”心理导致执行力下降,建议实行“周处死”制度(每周固定1-2次)。
拉网式排查:由产房/保育主管、兽医、饲养员三方联合巡栏;逐栏检查,不放过角落里的病弱猪;持《淘汰判定表》,对标记为“淘汰”的猪只进行确认。
隔离与标记:将符合淘汰标准的仔猪从原栏移出,放入“濒死淘汰栏”(专用栏);用记号笔在猪背部做大写“C”(Cull)标记;
观察缓冲期(仅限“建议淘汰”类):对于非传染性的弱仔,进入“濒死淘汰栏”后给予24-48小时的优质护理(保温灯、奶粉水);若48小时内食欲恢复、精神好转,可重新混群;若无起色,进入处死程序。
处死执行:对于体重小于15kg的仔猪,推荐使用头部钝性撞击法;严禁摔死、砸死。
育肥猪淘汰判定标准与执行流程
根据猪只的生长阶段(育肥前期、中期、后期)和临床病症,将淘汰标准分为“强制淘汰(立即执行)”、“限时淘汰(周处死)”和“隔离治疗观察”三类。
第一阶段:育肥前期(10-15周龄,约20-60kg)
此阶段猪只刚从保育转群,处于免疫空白期和应激高发期。

第二阶段:育肥中期(16-20周龄,约60-90kg)
此阶段猪只生长迅速,是料肉比最关键的时期。淘汰决策应重点关注生长性能和慢性消耗性疾病。

第三阶段:育肥后期(21周龄-出栏,约90kg以上)
此阶段猪只接近出栏体重,淘汰决策需权衡“继续饲养的经济价值”与“屠宰品质”。

由于育肥猪体型较大,不宜在栏内长期滞留病猪,建议实行“周双查、双淘汰”机制。
固定巡栏日:
重点检查:角落猪、卧地不起猪、采食时靠后站立的猪、被其他猪攻击的猪。
标记:对疑似淘汰猪背部喷红漆(或做大“X”标记),放入“淘汰观察栏”(若栏位允许)。
淘汰观察期(3-5天):将标记猪只集中到“淘汰栏”,给予良好环境(无争斗)和优质饲料。
判定标准:若猪只3天内精神状态、采食量明显恢复,可转回健康群;若猪只仍拒食、病情加重或体重持续下降,进入淘汰程序;若为急性重症(瘫痪、吐血、全身发紫),跳过观察期,直接淘汰。
淘汰执行:
处死:对于体重大于15kg的猪只,禁止使用头部钝性撞击法。推荐使用电击法。若无条件,可采用放血法。
无害化处理:尸体必须立即运至无害化处理点,严禁在场区内长时间停放。
“非正常出栏”:对于体重已接近出栏标准(90kg以上)但因轻微跛行、小疝气等问题无法继续饲养的猪,可联系屠宰场按“急宰”或“残猪”价格处理,减少经济损失。
保育猪淘汰判定标准与执行流程
第一阶段:产房阶段(0-4周龄)

第二阶段:保育阶段(4-10周龄)

周处死执行流程
为了避免生产人员因“惜售”或“同情”心理导致执行力下降,建议实行“周处死”制度(每周固定1-2次)。
拉网式排查:由产房/保育主管、兽医、饲养员三方联合巡栏;逐栏检查,不放过角落里的病弱猪;持《淘汰判定表》,对标记为“淘汰”的猪只进行确认。
隔离与标记:将符合淘汰标准的仔猪从原栏移出,放入“濒死淘汰栏”(专用栏);用记号笔在猪背部做大写“C”(Cull)标记;
观察缓冲期(仅限“建议淘汰”类):对于非传染性的弱仔,进入“濒死淘汰栏”后给予24-48小时的优质护理(保温灯、奶粉水);若48小时内食欲恢复、精神好转,可重新混群;若无起色,进入处死程序。
处死执行:对于体重小于15kg的仔猪,推荐使用头部钝性撞击法;严禁摔死、砸死。
育肥猪淘汰判定标准与执行流程
根据猪只的生长阶段(育肥前期、中期、后期)和临床病症,将淘汰标准分为“强制淘汰(立即执行)”、“限时淘汰(周处死)”和“隔离治疗观察”三类。
第一阶段:育肥前期(10-15周龄,约20-60kg)
此阶段猪只刚从保育转群,处于免疫空白期和应激高发期。

第二阶段:育肥中期(16-20周龄,约60-90kg)
此阶段猪只生长迅速,是料肉比最关键的时期。淘汰决策应重点关注生长性能和慢性消耗性疾病。

第三阶段:育肥后期(21周龄-出栏,约90kg以上)
此阶段猪只接近出栏体重,淘汰决策需权衡“继续饲养的经济价值”与“屠宰品质”。

由于育肥猪体型较大,不宜在栏内长期滞留病猪,建议实行“周双查、双淘汰”机制。
固定巡栏日:
重点检查:角落猪、卧地不起猪、采食时靠后站立的猪、被其他猪攻击的猪。
标记:对疑似淘汰猪背部喷红漆(或做大“X”标记),放入“淘汰观察栏”(若栏位允许)。
淘汰观察期(3-5天):将标记猪只集中到“淘汰栏”,给予良好环境(无争斗)和优质饲料。
判定标准:若猪只3天内精神状态、采食量明显恢复,可转回健康群;若猪只仍拒食、病情加重或体重持续下降,进入淘汰程序;若为急性重症(瘫痪、吐血、全身发紫),跳过观察期,直接淘汰。
淘汰执行:
处死:对于体重大于15kg的猪只,禁止使用头部钝性撞击法。推荐使用电击法。若无条件,可采用放血法。
无害化处理:尸体必须立即运至无害化处理点,严禁在场区内长时间停放。
“非正常出栏”:对于体重已接近出栏标准(90kg以上)但因轻微跛行、小疝气等问题无法继续饲养的猪,可联系屠宰场按“急宰”或“残猪”价格处理,减少经济损失。


